



2025/12/24(三) ●一日一箴言
《格言別錄》:34
以情恕人,以理律己。
【註釋】⑴恕:饒恕,寬恕。
(2)律己:克制、約束管理自己。
【譯文】以常情寬恕他人,用道理約束自己。
●【賞析】指對他人寬恕,對自己嚴格。
「以情恕人,以理律己」是一句處世格言,意思是用同理心去寬容待人,用合乎道德的標準來約束自己,強調待人要溫和體貼(能以恕己之心恕人),而對自己則要嚴格要求,避免過失,展現儒家「嚴以律己,寬以待人」的精神。
「以情恕人」,情是人之常情。恕是儒家思想的中心,也就是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;由此而引申出體諒、寬容他人過失的意思。恕字是上如加下心,所以恕,也就是如自己的心。日常生活中,能夠體察人情,包容原諒他人的過失,自己才能作心的主人,就能稱心如意。恕字與怒字差別極微細,怒字上面是奴,下面是心,說明人一發怒,心就成為發脾氣的奴隸了。而一般人總是比較體諒自己,對他人的錯誤就會用道理苛求,不能原諒。如果不考慮實際情況和對方的接受度,斤斤計較,我們的心就顯得太刻薄了,也會造成人際關係緊張。反之,推己及人,力行恕道,「以恕己之心恕人,則全交」,能夠用原諒自己的心原諒他人,才能夠保全朋友間的友誼長久,不致破壞交情。
「以理律己」。理是道理規則;律是規律、規範的意思。要提升德行能力,回歸性德,最重要的是以聖賢的教誨為標準,以理智降伏感情,嚴格規範、約束自己的思想行為。如果感情用事,隨順自己不良的習氣愛好,沒有不墮落的。時時保持理智,不徇私情,這種功夫要有很高的警覺性,必須多讀聖賢書。看到別人的煩惱、用聖賢道理要求別人,指責別人,卻似乎是很自然、很容易的。這時能夠回過頭來,用責備他人的心來責備自己,就能夠減少過失,不至與人結怨。
所有的待人處事不外「情理法」或「法理情」。接引道親更須遵從「情理法」的原則,以人情關懷進入才能轉為道情法愛。開始時以真心的關懷,視如家人般的親切,繼而接引入道,更需關懷備至,陪伴之時藉機曉以道義,使之明白天道之可貴,求道之不易,修道之殊勝。而人難免犯錯,更應包容並隨時溫情提點,讓人感受到溫暖,而願意調整自己的言行。
但是一般人往往落入「法理情」的心境,有一點付出,就想要對方立即提升,一有小錯就嚴格要求,認為講過了,就應該了解,不可違犯。如此一來,道親就會難以接受而流失了,這是我們太急躁了,要切記心態要改過來,我們都是學中做,錯中學,沒有人是完人,聽一次就會的,要不斷的在做中去體會,才慢慢有一點心得,慢慢有一點進步。
要做到接引眾生,我們應當發出大愿心及大愿力,力求自己能認理實修,並能以戒為師,依理而行。我們要依照佛規禮節與安東家訓,客觀理性的隨時反省,修正自己的言行,展現出修道人的風範,以德化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