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2026/01/10(六) ●一日一箴言
《格言別錄》:51
無心者公,無我者明。
【註釋】無心:沒有成見。
【譯文】心中沒有成見,則處事公平,心中沒有自我,則光明正大。
●【賞析】
只有心中不存在任何成見,更無一己之私心,做事情才能夠保持光明磊落,公正嚴明的態度。
心是生命的主體,是言語行為的主導者,是每個人命運的創造者,也是修身的根本。面對是非,不抱個人成見,才能看清大體,掌握全局,作出客觀公正的評斷;面對利益,不抱私心雜念,才能氣定神閒,沉穩踐行,做到廉潔奉公。
《大學》傳第七章說:「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,身有所忿懥(ㄓˋ),則不得其正;有所恐懼,則不得其正;有所好樂(ㄧㄠˋ),則不得其正;有所憂患,則不得其正。」
心裏如果有了喜怒好惡就會失去公正;心裏如果有所恐懼憂慮,患得患失也會失去公正。使人愚蔽者,愛與欲也,就是有心有我;旁觀者清,就是因為無心無我。
今之賢文格言也是告訴為政者要有一種境界情懷,坦蕩做人,清白做事,存公心而「無心」,為大我而「無私我」,才能得到群眾的支持與認同,贏得信賴與擁戴。
「無心能見遠,無我自生明。世事風雲變,幽懷夜月清。鏡中花影淡,塵外客愁輕。得失如流水,滄桑一念平。」這就是大公無私、為國為民、不忮不求的無上坦蕩情懷呀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