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.10安東彌勒山聖言量 1

20260205 安東彌勒山聖言量 01 scaled
847先聖語錄 01 1

2026/02/05(四) ●一日一箴言
《格言別錄》:77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取人之善,當據其跡,不必深究其心。

【註釋】原其心:探求他的本意。原:推原,探究。
【譯文】
評論別人的過錯,應當探求他的本意,不可只拘泥於他的行為;
學習別人的善行,應當根據他的實際行為,不必深究他的本意。
●【賞析】
這是自我修養的關鍵,也是幫助他人的前提。
許多人往往把這二者顛倒,看到他人的過失就一味批評、排斥,不去體察對方的發心,沒有耐心聽人解釋理由。

◎「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」:
當談論或評斷一個人的過錯時,應該推究他當時的「發心」或「本意」,而不應僅侷限於他表面所表現出來的「行為」或「後果」。
許多人犯錯是出於無心之過、無奈或善意被誤解。若能理解其動機,能幫助我們更客觀,甚至能原諒對方,避免因誤解而盲目評斷別人的本意與初心。

◎「取人之善,當據其跡,不必深究其心」:
學習或欣賞他人的優點時,應該依據他實際做出的「行為」、「善行」為標準,而不需要去深入探究他做善事背後的「動機」是否單純。
只要做的事是好的、對社會有益的(「取人之善」),就值得肯定與效法。即便是為了名利而做(動機不純),但行善的結果是真實的,不必追求「完美的心」。

有的人看到他人的善行卻容易懷疑其動機,挑剔對方的態度。其實我們應做到「若真修道人,不見他人過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:無論看到他人甚麼過失,看到外在甚麼狀況,都要回歸到自己內心:
‧我能幫助他什麼?
‧我為解決這種情況做了些什麼?
‧我做了多少?
‧做得夠不夠,好不好?

這句格言教導我們待人要「寬以待人,嚴以律己」,以慈悲心看待他人過失,以客觀態度學習他人長處,即《格言聯璧》所云:「小人亦有好處,不可惡其人,並沒其是;君子亦有過差,不可好其人,並飾其非」。
〔解釋〕《格言聯璧》有句話說:「小人也有他的優點,不可以因為討厭這小人,就抹煞他的優點或所做的善事;而君子也會偶有過失,不可以因為喜愛君子其人,就掩飾他的過錯。」這一點確實是一般人會犯的情形,所以謹守嚴以律己,寬以待人的原則,才能對人對事勿枉勿縱,做一個清楚明白的人。

返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