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2026/02/15(日) ●一日一箴言
《格言別錄》:87
盛喜中勿許人物,盛怒中勿答人書。
【註釋】盛怒:大怒。
【譯文】大喜之時不要向別人許諾什麼,盛怒中不要與別人說話。
●【賞析】
◎「盛喜中,勿許人物」 (在大喜時,不要許諾人):當人處於極度興奮、歡喜的狀態下,容易頭腦發熱,盲目承諾。這種承諾往往超出能力範圍或事後冷靜下來後覺得不值得,導致無法兌現,失信於人。
◎「盛怒中,勿答人書」 (在暴怒時,不要回覆信件):憤怒時人的理智容易被情緒淹沒。此時回覆信件、郵件或訊息,極容易寫出極端、無理、刺傷人或有失體統的言語文字,造成無法挽回的人際關係損害。
【歷史故事】關羽罵辱孫權使者‧劉備盛怒伐吳
三國時期,孫權欲為子求娶關羽之女,關羽在盛怒與傲慢下,辱罵使者並拒絕婚約,稱「虎女焉能嫁犬子」。此舉徹底激怒孫權,促成孫劉聯盟破裂,間接導致孫權決定襲取荊州,關羽父子喪命。此乃「怒時言多失體」的寫照。
關羽被孫權殺害,丟失荊州。劉備極度憤怒,不顧諸葛亮、趙雲等勸阻,執意傾全國之兵伐吳。結果劉備在盛怒之下做出錯誤決策,未冷靜分析形勢,導致夷陵之戰慘敗,蜀漢國力大損,最終在白帝城憤恨而終。這證明了怒時決策往往失察且偏離理智。
這句格言警示我們情緒激動時容易失理智,導致所謂的:「喜時之言多失信,怒時之言多失體」,說話時要澄心靜氣,情緒穩定,才能言以服人,一言而明道。故在極度高興時,不要輕易許諾他人財物或利益;在極度憤怒時,不要回覆別人的書信或評論。
面對大喜大悲的境遇,應保持冷靜、沉著,待心情平復後再做決定,以避免「逞一時之快」而帶來長久的後悔。可見人生的修身修心、養性養德正是決定一個人面對重大事件時情緒能否控制得宜,事情能否處理得當的根本條件。

